按照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巡查暗访工作》(冀建质安函〔2020〕58号)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,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,排除质量安全生产隐患,市住建局组成两个质量安全巡查组,对全市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大巡查。
本次巡查以现场检查为主,对三类工作进行重点检查:一是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;二是工程项目建设、施工、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;三是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情况。
本次巡查将对以下六种违规行为进行处罚:
1.建筑材料进场未检先用,钢筋机械连接接头、外墙保温材料、地下防水未检先用或试验适用规范不正确问题;
2.违反施工技术标准现象,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缺陷,填充墙植筋不规范,后浇带模板和支架未独立支设等;
3.施工现场不按要求留置试块行为;
4.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未将住建部对“危大工程”规定未列为主要编制依据的;
5.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;
6.违反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》相关要求的。
截止目前,已巡查24个县(市、区),抽查了45个工程,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34份,处罚建议书16份,要求责任单位务必严肃对待、限期整改。市住建局将对发现问题进行“回头看”,确保整改到位,消除质量安全隐患。并将以此次巡查为契机,要求各县(市、区)住建局,对本辖区工程存在问题举一反三,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执法,打击工程建设施工违规违法行为,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稳定可控,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。